语录网诗词 匠心之美诗词大赛揭晓(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最新)

匠心之美诗词大赛揭晓(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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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之美”诗词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一、大赛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工匠精神”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成为国家层面的精神追求。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工匠精神分委员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工业文化研究院责任单位、浙江省职业教育集团工匠精神研究与培育指导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工匠精神内化培育建设工程责任单位,设有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研究中心。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因系统不支持,此处删除了几个字)落实《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工业强省、制造强省、人才强省战略,服务转型升级、促进职业人才培育,弘扬“工匠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联合举办“匠心之美”全国诗词大赛。

二、主办单位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

三、征稿主题

1.记录中国工业发展历史变迁,歌颂古今具有匠心精神的典型人物;

2.展示中国工业辉煌成就,展现中国工人的时代风貌,聚焦具有工业文化内涵的特色校园文化、区域地域文化及行业企业文化;

3.致敬在此次抗击新冠疫情中涌出现来的敬业、敬责、无私奉献的英雄人物;

4.书写各行各业中具有“精益求精”、“注重细节”、“一丝不苟”、“耐心、专注、坚持”、“专业、敬业”等工匠精神内涵的人和事。

四、参赛要求

1.以格律诗词、古风作为参赛作品。新旧韵不限,但同一作品不能混用。为便于评选,每人参赛作品最多三首。严禁抄袭、剽窃,严禁假托他人姓名进行投稿;

2.参赛作者需提供真实姓名、简介(100字以内)、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

3.参赛作品一律用电子文稿发至电子邮箱:41890498@qq.com,并注明“匠心之美”字样;

4.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截稿。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5000元(税前)

二等奖(5名) 3000元(税前)

三等奖(10名) 1000元(税前)

优秀奖(20名) 500元(税前)

六、作品评选

1.由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中华诗词文化学院(由中华诗词学会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共建)组织专家开展初评、复评和终评;

2.于10月20日前公布评选结果并公示7天,如有发现抄袭、剽窃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获奖名额不递补;

3.视作品质量,一等奖可缺失。

七、稿件处理

1.获奖作品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中华诗教》(季刊)、中华诗教网和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浙江诗潮》(季刊)和《诗联浙江》(微信公众号)发表,并结集成册、向有关主流媒体推荐。

2.来稿不退,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有展览、出版、宣传、推介权。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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