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网随笔 取你的狗命连环笑话(笑话要了你的狗命)

取你的狗命连环笑话(笑话要了你的狗命)

有网友问取你的狗命连环笑话,下面小编就以1027字给大家详细介绍笑话要了你的狗命,预计阅读需要3分钟!

月黑风高,夜凉如水,某富翁正在遛狗,一个杀手从草丛里蹿出来,啪啪两枪把狗打死了。

富翁大怒:你为什么杀我的狗?

杀手冷笑一声:有人花500万,让我取了你的狗命!

好啦好啦,不要对着屏幕傻笑了,要知道,现在可是法治社会,这些打打杀杀的事可都是违法的,下面,小编就带你从法律的角度看看这个笑话:

一、有钱也不能任性。

花500万雇请杀手杀人,这属于典型的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人。

教唆犯与具体实施者是共同犯罪,都起重要作用,都属于故意杀人罪的主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这个杀手语文不太好。

由于没有正确理解雇主的意图,只开枪杀了狗,如果只是随便一只小土狗,会涉及民事侵权需要赔偿。但是不要忘了,那可是土豪家的狗,万一是只藏獒一类的名贵品种,就要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了。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生活不是CS,枪支不是想用就能用。

啪啪两枪就把狗打死,杀手持有的器械具有“较大的杀伤力”这一枪支的核心属性。如果这个杀手没有持枪许可,那么就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了。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那既然杀手没有杀人,买凶的人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吗?当然构成,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因为杀手的语文不好,这属于买凶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应当成立犯罪未遂,对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可以对教唆的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说了这么多,归纳到最后就是:国家的法律看起来很松,像张开的大网,全是窟窿,遵纪守法的人平时基本感受不到法律的威严。但你一旦触犯了法律,这张大网就会立刻收拢,不留漏网之鱼,谁也逃不掉。

所以,大家还是要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法眼炯炯洞察秋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嘉祥县人民检察院

微信:jiaxiangjcy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语录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inansn.com/article-1-z20220408075007a3e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