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网随笔 电力事故事件反思短句感言,电力安全事故心得体会怎么写?

电力事故事件反思短句感言,电力安全事故心得体会怎么写?

日前,我班组织学习了《**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查勘不到位。

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电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确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

事实再次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行动中。

通过学习,现体会如下:

《**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

1。作业人员严重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的情况下进行上杆作业,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对线路设备不熟悉(该10kv线路隔离开关错接线)。日常对设备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时,判断缺陷不准确。日常的设备巡视过程没有认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及时解决,为此次的事故埋下了严重的导火索。

3。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流于形式,现场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险点(现场该线路上有8家双电源用户)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形同虚设。

4。安全工具,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实到位,对绝缘棒,验电器等绝缘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该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此次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设备全过程管理以及事故通报的学习,提高我们的安全思想素质,做到安全无小事。

家一个温暖的字眼,想到这个字嘴角都会上扬,眼眸也会变弯。2016年11月24号的江西丰城电厂坍塌特别重大事故,74条生命的逝去,其背后几十上百的家庭就这样失去了温暖。在电厂坍塌的那一刻,又有多少心碎的声音。

2016年11月24日,冬天的微风不见得寒冷,倒是让人精神,穿着工作服,戴上安全帽,化作一股蓝黄向在建工地而去。

快过年了,所有人都卯足了劲儿,争取多做点活儿,多拿点工资。

没有人知道他们再也不能回家过年了。

轰然坍塌的冷却塔施工平桥和横版混凝土通道将74条鲜活的生命永远的带离了世间。

手机上的67个未接来电再也不会拨回,工地前痛苦的亲人再也见不到那个鲜活的身影。

痛,深深的痛。

闻者悲,见者伤。

事故发生后政府社会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抢救善后工作,然而74条生命还是永远的离开了我们,74个家庭从此陷入深深的伤痛。

等你回家,你却是再也不能了。

如此惨重的建生产事故给我们一记重重的响钟。

安全第一从来都不是嘴上说说的,它必须落实到行动中去。

为此东延项目响应公司号召,于2016年11月27日召开了11.24江西丰城电厂坍塌特别重大事故警示教育会,项目全体人员和施工队伍代表参与了会议。

项目经理吴智强在会上宣贯政策文件,要求项目全体人员强化安全意识,展开自查自纠,排除安全隐患。

项目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针对项目特点,提出一系列建设性安全防护措施。

我们要保障每一个工人的安全,让他们回家过年。

无论你身处什么职位,坐着什么工作,“等你回家”这是每一个人心中的挂念。你想回家,我想回家,他也想回家。所以请将安全放在首位,为自己,也为他人,更为了千千万万个家。

1、提高安全素质,杜绝事故发生。本次事故的主要根源是操作工在关键时刻失去了对事故发生的可能预见和后果的意识,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对安全的侥幸心理。为此,抓安全生产必须抓好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思想行为的教育和提高。

2、从多方面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体员工要互教互学,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养成专心致志抓安全的良好习惯,操作工在做到三会、四懂的前提下,还应做到五勤,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生产的安全。

3、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当前公司上下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降本增效活动,身为一线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最好的降本增效。

在工作中不仅要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程,还要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性违章,敢于同身边的不安全行为较真。每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只要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把安全生产铭记在心,消除任何对安全工作的饶幸心理,公司的安全工作必定能做得更好。

2。

11月21日,赵庄煤业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种,引起了我们对事故的反思,作为煤矿工作人员,面对每起事故心情都非常的沉痛!

每一起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警示,充分证明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

在这些事故中的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性差,安全确认不到位,无视安全,或者说存在教育别人而忽视自己的现象,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但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真抓实干的效果,是安全工作的重点,一方面通过说教和传授学习,另一方面也要依靠管理和监督,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这样不安全因素就可以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事故,相信谁都会应此痛心疾首!它给家庭和企业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发生事故,是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也是没有将“安全”二字时刻放在心中,生命无疑是宝贵的,血的教训是惨痛的。

作为一名普通的职工,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客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在工作做到“严、勤、细、实”,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将“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以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来体现人身的价值,保证人身的安全,实现公司的发展。

依 据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9号令)第八、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电力调度机构值班人员或者本企业现场负责人报告。

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 应当立即向上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本企业负责人报告。

本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立即向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设在当地的派出机构(以下称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热电厂事故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 还应当向供热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涉及水电 厂 (站)大坝安全的, 还应当同时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向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报告;事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 应当同时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

电力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不得迟报、漏报或者瞒报、 谎报事故情况。

主要原因是由于安全教育不够、安全规章制度不严和安全措施不完备、操作者素质不高造成的。

触电事故往往发生得很突然,且经常在极短的时间内造成严重的后果,死亡率较高。

触电事故有一些规律,掌握这些规律对于安全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安排其他的电气安全工作有很大意义。

在构筑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中,通过学习集团公司 安全事故通报文件和《 电力安全生产规程》活动,用不断创新的安全生产观念营造安全氛围,有重点地开展思想教育,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安全是企业生产的生命线,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员工的人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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