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网随笔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做文明好市民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做文明好市民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岁末年初,佳节将至,万象更新,我们向全县人民献上最真诚的祝福。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

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进一步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减轻大气污染,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宜居的生活环境,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

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齐心协力,同心同德,让禁放烟花爆竹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力量,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二、从现在做起,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告别陋习,崇尚文明”,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自觉遵守大荔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

倡导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及婚丧嫁娶活动中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气球、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绿色的方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尽己之力守护大荔的蓝天白云,让个人的幸福感以绿色文明的方式普惠到周边人。

三、从身边做起,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禁燃烟花爆竹人人有责,对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依法依规严查。

若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 (110)。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的污染及对身体健康的危害。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大荔县城区内242国道东绕线以西(含242国道东绕线),108国道西绕线(黄河大道)以东(含108国道西绕线),同州湖北堤坝以北(含同州湖北堤坝),108国道北绕线(荔北大道)以南(含108国道北绕线)。

春节将至,我们衷心地祝福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也真诚的希望您能响应号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让我们自觉抵制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使大荔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宜居的生活环境!

2021年2月4日

编辑:魏 栋

责编:党宇杰、史 平

审核:张 蕾

大荔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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