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网短语说说 之字偏正短语,之字短语的结构?

之字偏正短语,之字短语的结构?

之字短语应该是偏正结构的。

之后面一般加名词性或代词性的词。

之最常见的意思是结构助词“的”,结构助词的后面加名词、代词或名词性短语,从而构成偏正短语,在句子中作主语或宾语。

举两个例子明确一下:生命之花永远开放,这里的生命和花就靠的字组合在一起,中心词是花,生命修饰花,是偏正短语作主语;彼岸盛开着生命之花,这里的生命之花作宾语。

之的古义

zhī

①<动>到……去。《为学》:“吾欲之南海。”

②<代>指示代词,相当于“这个”、“这”、“这种”等。《廉颇蔺相如列传》:“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③<代>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他”、“它”、“它们”、“他们”等。《论积贮疏》:“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郑伯克段于鄢》:“爱共叔段,欲立之。”

④<代>指代说话者本人或听话者的对方。《捕蛇者说》:“君将哀而生之乎?”

⑤<代>第二人称代词,相当于“你”、“您”。《汉书?蒯通传》:“窃闵公之将死,故吊之。”

⑥<助>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修饰、领属的关系,相当于“的”。《邵公谏厉王弭谤》:“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⑦<助>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一般不必译出。《师说》:“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⑧<助>定语后置的标志。《劝学》:“蚓无爪牙之利。”

⑨<助>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词(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作“得”。《捕蛇者说》:“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

⑩<助>用宾语前置的标志。《师说》:“句读之不知。”

⑾<助>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补足音节,没有实义。《赤壁之战》:“顷之,烟炎张天。”

⑿<助>用在“前”、“后”、“内”、“外”等词语和它们的修饰语之间,表示对方位、时间、范围等的限制。《教战守策》:“数十年之后,甲兵顿弊。”

之的今义

之zhī

〈书〉本义:(动)往:(动)往

(1)〈书〉(代)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取而代~|反其道而行~。

(2)〈书〉(代)虚用;无所指:久而久~|手之舞~;足之蹈~。

(3)〈书〉(代)这;那:~二虫|~子于钓。

(1)〈书〉(助)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a)表示领属关系:赤子~心|钟鼓~声|以子~矛;攻子~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赤子~心|钟鼓~声|以子~矛;攻子~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

(2)〈书〉(助)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它的独立性;使变成偏正结构:中国~大|战斗~烈|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虚词“之”的意义和用法:

1、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他、她、它(们)。有时灵活运用为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

太后盛气而揖之。——《触龙说赵太后》

2、指示代词:这,此。

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季氏将伐颛臾》

2、助词:

1、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

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季氏将伐颛臾》

2、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烛之武退秦师》

3、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前置的标志。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答案如下:

“之”在中国古代文字中有多种用法。

“之”没有实际上的意义。是现代汉语言中的“的”的意思。是语气助词。

至于用法则比较普遍,是现代汉语中的“的”。用法用量比较大。比较普遍。可以说古代汉语中随处可见“之”字。随便举个例子是到处都在使用这个字。

在古汉语中“之”字用法颇为复杂,“之”字在古汉语里可作实词,也可作虚词,不同的语境里“之”有不同的用法。

作实词的“之”有两种情况:一作代词;二作动词。

“之”字作动词,意为“到…

去”、“往”、“到”、“至”。

如:“之死矢靡它。

”(《诗经•风•柏舟》)——到死发誓没有他心。

“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项伯于是连夜奔跑到沛公的军营里。

“庄辛去之赵”,是说庄辛离开楚国到赵国去。

“之”作动词在古汉语中不很多,因而常借做代词。

“之”做代词时,一般用作宾语,代人、事、处所,所代的对象大多出现在上下文中。

做代词“之”又分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

“之”作人称代词,可译作“他们”、“她们”、“它们”,作宾语。

如:“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放之山下,虎见之”(《黔之驴》);“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列子•汤问》);“子晰,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左传•昭公元年》);“此尧舜非弗欲也,不可得,故举兵绳之”(《孙膑兵法•见威王》)。

从上面所举例中发现,“之”作人称代词时所代的人称在上下文中不一定有具体交代。

这要根据语言环境进行判断。

“之”作指示代词,译为“此”、“这”、“那里”、“这样”、“这个”等,此时,“之”可作定语,也可作宾语。

如:“故为之说”(《捕蛇者说》);“之二蠢又何知”(《庄子•逍遥游》);“曰:否,以粟易之”(《孟子.许行》);“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论衡•实知》);“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十三章》);“之主者,守至约而详,事至佚而功”(《荀子•王霸》);“异哉,之歌者非常入也”(《吕氏春秋•举难》)。

从上面例中看出,“之”作指示代词时,多用在名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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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看出,“之”作人称代词时,一般在动词之后。

第二,作为人称代词的“之”要根据上下文仔细体会、灵活翻译,如“人非生而知之者”的“之”,其上下文都找不到先行词,它是泛指“知”的对象,即知识、道理等,可略而不译,也可根据上下文之意译为“知识或道理”。

第三,“之”活用为第一人称要译为“我”,如“幸来告语之”(《西门豹治邺》);“君将衰而生之乎”(《捕蛇者说》)等。

“之”作为虚词有四种用法:助词、连词、介词、语气词。

1、助词“之”的用法有五种情形:①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使二者组成偏正短语,表示前后两项的各种关系,可据情况灵活译出。

如“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孟子•离娄上》),句中的“之”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表领属关系,译为“的”。

②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

如“女罪之不恤,而又何清焉?”(《左传•昭公二年》)。

③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面,表示时间的持续等状态。

如:“顷之,烟炎张天,人马烧溺死者甚众”(《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中三年》),可译为“不一会儿”。

④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如“不知东方之既白”(《东坡全集•赤壁赋》),可不译出。

⑤用在副词后面,谓语或主语结构的前面,表示语气的加强和语调的延长。

如“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

2、“之”作连词,它不像“且、以、而、则”等连接谓语性词组或句子,构成联合关系,而是连接定语和中心语,组成偏正结构,表示领属性或修饰的关系,在意义上相当于现代汉语助词“的”。

①连接定语和中心语。

如“今陛下能得项籍之头乎?”(《史记留侯世家》),连接名词定语“项籍”和名词中心语“头”。

②连接主语和谓语,使主语结构转变为定中关系的名词性短语。

不过,这种结构形成必须在句中充当主语、宾语、判断句谓语和表示时间的状语等情况。

如“大哉,尧之为君!

”(《孟子•滕文公上》),“尧之为君”本为主谓结构,中间插入连词“之”,使它转为定中结构,作形容词“大”的主语,这是个主谓倒置的句子,③用在主语和谓语中间起连接作用,但不宜认为使主谓结构转变为名词性的成分,因为它没有在句中担任主语、宾语等成分,而是作为一个分句用在加一个分句的前面,同它构成复句关系。

如“父母之爱子,则为之深远”(《战国策•赵策四》),“之”字可不译出。

3、“之”作介词时,译作“于”,“对于”等。这种情况下,“之“可用为状语或状语结构,不过少见。如“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礼记•大学》),作状语,可译为“人对于他所亲爱的就认识不清”。

4、“之”作语气词,常用在句末,多见于韵文中,表示一种咏叹的语气,同时还有凑足音节的作用。例如“神之听之,式谷以女”(《左传•小雅•小明》),“之”在这里语气词。当然,“之”在古汉语中作语气词不多见。

综上所述,“之”在文言文中可归为中性词,既在实词中充当成分,作“代词”与“动词”,又在虚词中担任角色,作“连词”、“语气语”、“助词”、“介词”,因而,“之”归为中性词为好。

邻人之父亦云(“之”是助词) (意思:的)

人皆贺之(“之”是人称代词 ) (意思:他(她) )

学而时习之 (“之”是人称代词) (它)

使之冲烟而飞鸣(“之”是人称代词 ) (它)

作人称代词时,根据语境才行!

助词,相当于“的” ,是古汉语最常用的用法。

句中“之”字是结构助词“的”。这句话的意思是:您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乐趣呢?

语出《庄子》。原文如下: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曰:“鲦(tiáo)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庄子在濠水桥上见到了桥下游动的游鱼,觉得它们很快乐,惠施因此提出质疑,说庄子并不是鱼,所以他并不知道鱼到底快不快乐。

从认知的规律上来说,人和鱼是两种不同的生物,人不可能感受到鱼的喜怒哀乐,所以这句话告诉人们,无论对待人还是对待物、事,都不要用自己的主观意识形态去妄加揣测,你所认为的东西不一定就是事情的真相。

也就是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介词,用在定语(鱼)和中心词(乐)之间,组成偏正词组。相当于“的”。

这里之字是助词,表示的的意思,表示定语和中心语的领属关系。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中之,就是的的意思。意思是,你又不是我,怎知我的乐趣所在。

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1、 作代词

1、 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 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 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 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2、 作助词

1、 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

此句可译为“代管百官的职事呢?”。

《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 补语的标志。如《捕蛇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 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 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 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 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国家,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之”用法的归纳 : 一、作代词的情况:“之”字在动词后一般作代词 ①太后盛气而揖之。

二、作动词的情况:一般来说“之”字后接(表处所的词),“之”字作动词用 1.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三、作结构助词的情况: a.在偏正短语中,“之”字相当于“的”字 1. 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

b.作为结构助词的另一种情况: 1.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

2、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3、 王知如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4、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

主谓短语。

在主谓短语间,“之”字用于取消短语在句中的独立性 四、音节助词。

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 例子: 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小结:“之”字的用法: 1、作代词:代第三人称,作宾语 2、作动词:意思相当于“去”或“前往” 3、作结构助词:在偏正短语中相当于“的” 在主谓短语中,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4、作音节助词:补足音节用 5、作为宾语前置和定语后置的标志:

1、往:由京~沪。君将何~?

2、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求~不得。取~不尽。操~过急。言~成理。取而代~。有过~无不及。反其道而行~。

3、人称代词。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不觉手之舞~,足之蹈~。

4、指示代词。这;那:~二虫。~子于钓。

5、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a)表示领属关系:赤子~心。钟鼓~声。以子~矛,攻子~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光荣~家。无价~宝。缓兵~计。千里~外。意料~中。十分~九。

6、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它的独立性,使变成偏正结构:中国~大。战斗~激烈。大道~行也,天下为公。如因势利导,则如水~就下,极为自然。

之: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相当于“的”。在五步的范围内。

用作助词时不翻译

1、用作书面语,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

例子:赤子~心/以子~矛,攻子~盾。

2、用作书面语,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变成偏正结构。例子:中国~大/大道~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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