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网随笔 衡阳消防员招聘信息(衡阳市消防招聘信息)

衡阳消防员招聘信息(衡阳市消防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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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2021年使用人员控制数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有控制数、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并经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开展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道德修养良好,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衡水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条件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8、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我校拟选聘硕士研究生9名。

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如下:

三、选聘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9日(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提交报名表和相应佐证材料,报名电子邮箱为hrhsnc@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填写《衡水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2)个人详实简历,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硕士研究生毕业报到证等证件的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扫描版(.pdf)以压缩包(.rar)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所学专业”)。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聘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疫情情况在我校网站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核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裁剪好,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编号)。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委托第三方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将在衡水学院人事处网页发布。

(四)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五)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衡水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纳入衡水学院人员总量控制数管理的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8-6016029

联系人:李老师

五、本公告由衡水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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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sc.hsnc.edu.cn/info/1004/2916.htm

衡水市冀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冀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需要分配到城区或西王镇开展工作。

三、报名时间

3月10日—3月31日

四、报名地点

有意者可到冀州区消防大队冀州滏阳西路消防救援站一楼队部,冀州区滏阳西路86号(富居丽景小区对面)领取《政府专职队员报名登记表》。

联系电话:指挥中心电话:5258748

刘队长:18003189991

五、应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消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男性、初中以上学历、身高168cm以上、18—25周岁(B本以上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具有丰富灭火、驾驶、管理、医疗、维修、烹饪、篮球、文秘等专业特长的青年优先录用。

(四)退役士兵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兵龄套改相应岗位等级,但最高不超过四级。优秀退役消防员可直接套改为相应等级。

(五)服从队伍管理,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行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六)应聘者如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录用后应及时解除并出具证明,不能及时解除的,不予录取。

六、招聘程序

按照计划制定、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公布名单、录用报到等程序组织实施。每项环节的时间请注意手机短信提示。

七、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初步录用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根据实际集中培训3个月,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根据岗位等级签订正式合同。

(三)正式队员工资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训练津贴、高危补贴、岗位津贴、执勤补贴和奖金,工资可达4000-5000元。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第13个月工资。

2、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公积金),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休班标准为工作两天休息一天,工作期间24小时在队,休班人员遇到紧急任务、重大安保和其它紧急情况需无条件返队。

4、免费食宿,免费供给被装和基本生活用品。

5、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6、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和终止参照消防救援队伍与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八、考试考核标准

(一)体能测试。3000米跑(16分钟及以内记为及格)、俯卧撑(2分钟40个及格)、仰卧起坐(3分钟40及格)、单杠引体向上(6个及格)、百米冲刺(16秒及格),可有一次补考机会。

(二)采取闭卷考试方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及消防基本知识(考前一星期下发题库),总分100分

(三)面试。1分钟自我介绍(特长、优势、个人经历)和回答评委问题,总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

九、体格检查

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项目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其中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后附体格检查身高体重对照表)

十、政治审查

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政审表,由劳务派遣公司或消防大队负责走访、调查,到其所在地居委会(村)、派出所进行政审。

十一、工作提示

(一)欢迎青年踊跃报名。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人员谨防诈骗。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确保内容真实无误,不得弄虚作假。

(三)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政审、报到的,或因错填、变更手机号码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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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招聘劳动合同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院用人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2、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招聘劳动合同人员岗位表》。

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1年3月15日之前(含3月15日)有效。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名年龄要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劳动合同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3月2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衡水市胜利西路1769号)或医务科(深州市安平道2号)。

3、联系电话:2312611(人力资源科),3319097(医务科)。

(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学位证;(4)就业报到证;(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6)近期免冠1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2、资格审核合格现场填写《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3、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证件审核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递补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有关事项

1、笔试

参加考试时,需接受体温监测入场,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并出示“河北健康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考务组织部门确定。

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按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

考试合格者列入拟聘用人选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考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办理完成相关入职手续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聘用关系。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内按医院相关规定享受薪酬及福利待遇。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详情登录

(衡水学院人事处、冀州宣传、衡水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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