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网随笔 立木取信短句,立木取信的故事简短?

立木取信短句,立木取信的故事简短?

立木取信的故事

战国七雄中,秦国在经济、军事等各方面都比中原各诸侯国落后。但自从秦孝公即位后,他重用卫国人商鞅变法强国,使秦国一跃成为七国之中最强者。

商鞅在变法前,深知推行新法的困难,为了让老百姓相信自己,他想出了一条妙计。他命人在京城南门立了一根三米长的木杆,发布公告,谁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就赏十两黄金。

这一举动引来了许多老百姓,他们围在一起议论纷纷。其中一个人说:“这根木杆谁都扛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黄金呢?这其中一定有问题!”另一个人说:“大概是跟我们开玩笑吧,不会是真的。”围观的人都认为商鞅的立约不可信,所以无一人去扛木杆。

商鞅见状,便把赏金加大,说道:“如果有人能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我就赏给他五十两黄金。”商鞅的话音未落,百姓又开始哗然。有人嚷道:“大人真会开玩笑,这么简单的事,哪会赏那么多黄金呢?”现在,人们反而更加怀疑了,谁也不敢去扛那根木杆。

过了一会儿,人群中走出来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说:“我可以把这根木杆扛到北门去。

”只见那人蹲下身子,扛起木杆,迈开大步,向北门走去。

围观的人们也尾随着他,想看个究竟。

那人到达北门后,商鞅立即叫人拿了五十两黄金,交给了他。

老百姓纷纷称赞商鞅是守信之人。

商鞅以信折服了秦国百姓,他制定的'新法颁布后,得到顺利推行。

立木取信

春秋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

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

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五十两,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两。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

立木取信,取信于民,民亦信之,信之拥之,诚信立命行夫下。

商鞅立木取信,以明不欺,这句话中的“明”,是一个动词,意思是“表明、证明”。这句话出汉代司马迁的《史记  商君列传》“商鞅变法之令既具,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能徙置北门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这就是立木取信的故事。这几句话的意思是,商鞅变法的法令已准备好,就在国都闹市南门立了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能把它放置到北门的人,给五十两金子。

有一个人做到了,就给了他五十两金子,(以此)表明(变法)不欺骗人。

明:表明、证明以明不欺:用来证明不欺骗(百姓)

算是一诺千金吧。

商鞅又名卫鞅,魏国人。

是战国时期的政治思想家,是当时著名的法家中的法治派。

当时商鞅入秦不久,在变法后,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所以才会想出立木为信的策略。

此举不仅取得了民众对变法的信任,而且为以后变法的深入奠定了基础。

指的是商鞅变法的时候,生怕民众不相信自己,放了一根木头在南门,贴出告示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

民众都不信,后来商鞅将这个赏金提到了50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如约的给了他50金,通常指的现实生活中有能力的人作出的承诺用物质的一种赏赐方式来达到自己建立威信的地步,所以说每个人都应该做出自己的主见,才是唯一的选择。

回答:立木取信是指商鞅通过利用搬赏银50两黄金的方式取得百姓的信任,最后顺利颁布变法法令的历史典故。立木为信告诉我们:商鞅变法重在诚信,所以立木为例取信于民,说明了他做事的决心和勇气。

信用是衡量一个人品格好坏的标准,信守承诺,会赢得依赖;反之,再不能取信于人,失去别人对你的信任,自身形象在别人的心中也会大打折扣。

商鞅任秦孝公之相,欲为新法。为了取信于民,商鞅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招募百姓有能把此木搬到北门的,给予十金。

百姓对这种做法感到奇怪,没有敢搬这块木头的。

然后商鞅又布告国人,能搬者给予五十金。

有个大胆的人终于扛走了这块木头,商鞅马上就给了他五十金,以表明诚信不欺。

这一立木取信的做法,终于使老百姓确信新法是可信的,从而使新法顺利地推行实施。

“立木取信”的意思是: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立木取信出自商鞅变法。商鞅推出新法令,生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

信用是治国的重器,擅于治理国家的人必须拥有民众的信任方得始终。

立木取信是指商鞅通过利用让百姓搬一块木杆从南门到北门,就给赏银50两黄金的方式取得百姓的信任,最后顺利颁布变法法令的历史典故。

立木取信出自于《资治通鉴》。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

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

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

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

”尽迁之于边。

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百姓能把木头搬移到北门去就赏给十两金子。

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敢动手去搬移(木头)。

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两金子。

”于是有一个人半信半疑地搬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两金子的重赏。

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治理得很好。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然后,商鞅又布告国人,能搬者给予五十金。

《商鞅南门立木》的有关诚信名言是那句

成语“南门立木”和“徙木立信”就是从这里来的。

孝公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

开始推行革新时,为了取信于民,他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并告知:“谁人能将之搬到城门,便赏赐十金。

”秦民无人敢信,后加至五十金,于是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城门,果然获赏五十金,从此宣示与开展孝公变法,史称“徙木立信”。

北宋王安石,在一首称赞商鞅的诗中以“一言为重百金轻”,来比喻言出必行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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